菏泽市残联三项措施全力做好重点残疾人工作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完善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发〔2014〕7号)精神,省政府已将“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残疾人奔康计划”等重点残疾人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之中。菏泽市残联以此为契机,认真谋划,精心准备,多措并举,全力做好五项重点残疾人工作,努力开创全市残疾人工作新局面。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完善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发〔2014〕7号)文件下发后,市残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并结合菏泽实际,确定了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残疾人专职干事待遇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乡镇残疾人康复站建设、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县区配套及发放等五项重点残疾人工作。

        二、积极汇报工作,争取鼎力支持。制定《全市重点残疾人工作方案》后,第一时间向市领导汇报,极力争取市领导对全市重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孙爱军市长和刘传谨副市长先后作出批示和部署,要求各县区组织力量逐项落实。

        三、实行定期通报制,督办进展情况。每两周将全市重点残疾人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各县区,市委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专项督查,确保全市重点残疾人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 创建者:
  • 发表日期:2014-06-11
上一篇:
下一篇:
菏泽市残联举办残疾人牡丹工笔画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