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已成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今后残疾人事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明确提出“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国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这是党中央坚持以人为本,实施科学发展,提出的促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我县共有各类残疾人7.52万人,占总人口的6.75%。如何贯彻落实好中央7号文件精神,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共享的社会环境,是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残联组织值得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

一、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的认识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和政策规定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国家的制度安排,自16世纪社会化大生产的形态下产生以来,就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的步伐而不断得到加强,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发挥着“稳定器”和“安全网”的作用,已成为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残疾人是一个人数众多、涉及面广,具有特殊困难的社会群体,历来都是国家社会保障的重点对象。从广义上讲,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指通过立法和政策规定对有残疾的公民的生存权、文化权、发展权给予保障的社会制度。如《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无障碍环境等六个方面保障内容。从狭义上讲,就是国家和社会对生活有困难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福利给予帮助。如《残疾人保障法》第六章提出的动员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有困难的残疾人给予救助、对“三无”残疾人给予供养、对不同类别残疾人生活中的特殊需求给予帮助等。

残疾人服务体系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帮助残疾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主要途径,是当前和今后残疾人事业的重点工作。要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契机,建立健全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维权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让广大残疾人享受到公共服务的阳光。

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国家社会保障和服务制度的建立完善,对促进社会公平、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对保障残疾人的权利、维护残疾人的尊严、发挥残疾人的潜能,激励和调动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对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现状的分析

残疾人社会保障作为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适应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遵循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方针、原则、目标、任务和要求。

近些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重视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进程中,努力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形成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框架。

(一)、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县政府先后出台了残疾人事业“十五”、“十一五”发展纲要等中长期规划,制定了做好扶持农村残疾人工作的意见、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意见等专项政策。基本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部门相配套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政策体系。如民政部门在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规定,同等条件下,残疾人优先纳入低保;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帮助家庭生活困难的残疾学生完成学业,从而鼓励更多的残疾学生刻苦学习,勇攀知识高峰,制定出台了《救助贫困残疾大学生的暂行办法》,截止2009年9月,共救助残疾大学生30多名;每年春节前夕为全县500多名盲人每人发放180元的临时救助,现已将这一措施制度化,并自2007年起,为每个乡镇拨款1000元,直接用于救助贫困残疾人

(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这就是:以民政部门为主对受灾残疾人实施救助、对城乡贫困残疾人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对病困残疾人实施医疗补助、对孤寡残疾人实施供养、对生活临时发生困难残疾人实施救助等;以教育等部门为主对贫困残疾学生实施教育救助;以卫生医疗部门为主对参加残疾人就医实施优惠补助;以残联为主通过组织各方面力量,实施一些劳动就业、康复、教育、扶贫、助学等项目,为残疾人提供直接服务。基本形成了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工作机制和体系。

(三)、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就是建立了以“七助”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福利保障制度。“七助”包括:助行,为残疾人免费配发拐杖、轮椅和假肢;助听,为听障残疾人优惠安装助听器;助居,为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助学,对贫困残疾大学生进行救助;助视,为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助医,配合各医疗单位对残疾人就医实施救助,助困,对贫困残疾人给予不同形式的资金救助等。

在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方面,由于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的关爱,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有关部门和残联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促进残疾人就业、康复、教育、扶贫、维权、文化、无障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完善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制,一是重点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两个通知”精神,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二是积极落实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督促用人单位积极履行有关规定和义务,主动接收残疾人就业。三是努力促进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完善税费减免、专产专营等残疾人就业保护制度。四是全面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完善了残疾人康复服务机制。一是加快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康复服务队伍;二是加强了社会康复服务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引导成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康复服务机构。完善了残疾人网站、数据库建设,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残疾人服务。

总体上,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势头是好的,呈现出了以基本生活保障为重点向既保障生存权又保障发展权的方向发展,政策法规不断完善、保障面和领域不断扩大、保障功能和水平不断提升。截止到2009年底,全县农村低保共保障残疾人15000多人,残联组织实施的“爱心助残”项目,直接使5000多名残疾人受益。

但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与残疾人“参与、共享”社会生活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在政策指导方面,缺乏总体规划、规范。尽管县政府制定了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但就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没有做出系统的全面的安排。相关部门制定的保障政策,虽然规定了对残疾人实施优惠的内容,但不够系统、规范。二是在保障内容方面,重基本生活保障,轻发展权益保障。如实施低保、医保、救助等,由于覆盖面比较大、政策明细具体、操作程序规范,可以保障大多数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但残疾人在就业、教育、康复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困难。三是在资源利用方面,缺乏规范和标准,共享程度不高。现有的公共服务缺乏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保障与服务内容和有效措施,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往往被普遍化、平均化的要求所掩盖和忽视。如我县尚没有对重度残疾人进行托养的机构,残疾人社区康复也刚刚起步等。四是在区域发展方面,存在城乡之间、乡镇之间不平衡。在农村保障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尤其薄弱。五是在经费投入方面,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投入不足,服务设施和专业人员队伍匮乏。资源不足和现有资源利用不足的问题并存。

三、对加快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当前,正值国家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利时期。我们一定要抢抓机遇、寻求发展,充分利用良好的政治环境、有利的政策规定、各方面的资源支持,加大工作力度,通过一定时间的努力使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趋于完备,残疾人都能得到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为此,提出以下几条思考意见:

(一)明确指导原则,实施科学发展。一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充分认识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促进国家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改善残疾人的民生、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对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树立融入大局求发展的理念。适应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大局和我县的实施进程,充分利用良好的政治环境、有利的政策规定、各方面的资源支持,加大工作加快发展步伐。三是要坚持走社会化发展的路子。整合利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社会资源,鼓励和吸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邻里和家庭的优势,善于调动各种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四是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针对城乡差别、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内在建设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指导,做好统筹安排。在保障内容上,按照“保生活,促发展”和“广覆盖、低水平、保基本”的原则,抓好低保、医保、助学等项工作,扩大对残疾人的受助面,切实做到该入保的入保、该救助的救助。要重视做好对农村残疾人的保障和服务。

(二)坚持政府主导,发挥部门职能。首先,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安排,建立健全法规政策和基本制度,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其次,要按照“保生活、保发展、保风险”的需求,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教育、城建、司法、残联等部门要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纳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公共卫生、教育、城市建设、司法援助等事业发展规划中,制定出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各类专项办法,建立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残疾人发展权益保障制度、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救助残疾人的社会互助制度。再次,各级公益事业管理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出优惠服务残疾人的政策规定,使其掌握的公共资源能够为残疾人提供优惠服务,如减免费用等。第四,要随着财力的增长,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政府要采取普惠加特惠的政策,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对残疾人享受救助、参加保险给予必要的的资金补助;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给予支持;要组织残疾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并提高自身的保障能力。

(三)加强行政力度,完善法规制度。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重在制度建设。一是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省里的贯彻实施意见,尽快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健全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改善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发展残疾人教育,促进残疾人就业、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促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建设,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是要适应国家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根据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方案,明确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范围、内容、目标、任务、措施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要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三是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台公共福利场所和设施对残疾人实行优惠开放的扶助政策,为残疾人参与、共享社会物质文化生活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四)加大资金投入,搞好设施建设。我县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设施不足,是制约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因素。一是在城区建设1所对重度残疾人进行托养的机构和设施;利用县老年公寓、各乡镇敬老院等机构,做好对老年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三无残疾人”的收养管护。二是促进社会资源的共享,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农村基层公共卫生建设之中、将残疾人文化体育需求纳入公共文化体育建设之中、将残疾人生活服务纳入基层社会保障和社区建设之中,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快社会工作队伍和残疾人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在当前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中要积极引入社工理念,设置社工岗位,培育社工人才。要加快专业社工队伍的培养,并积极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抓紧培养大批针对残疾人社会工作急需的专门人才。重视和发挥社会慈善组织在助残方面的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献爱心。加强为残疾人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倡导开展扶残助残的义工服务。

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度建设是核心,资金投入是关键,设施建设是基础,队伍建设是保证。只有抓好这几个环节,才能使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落到实处,走上快车道。

  • 创建者:郓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王夫杰
  • 发表日期:200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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